问题 | 租房合同被坑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租房合同被坑了首先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一致的按照约定金,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申请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如果对方有欺诈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诉讼程序的基本程序是: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签订租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1、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当事人指出租人和承租人。法律对出租人的要求是其必须是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对于承租人各地有不同要求,一般来讲,如果是当地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如果是外来居民,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及公安部门发的居住证企业事业单位须持有《营业执照》非企事业单位的其他组织如机关、团体、部队等须有县以上民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有效证件。房地产租赁当事人必须符合上述资格限制,才能签订租赁合同。 2、标的物,即租赁的房屋。 在合同中须写明房屋所在位置即地址、面积、范围、装修及设施状况。对承租人而言,租房的目的是利用房屋的使用价值或是用于居住或是用于商业目的,因此房屋处于适用的状态是对房屋的最基本要求之一,所以签订合同时必须说明房产交付使用时的基本状况,这是一旦房屋不符合使用要求而发生纠纷时区分双方责任的前提。不但如此,一旦房屋在租期内的毁损或第三人侵害以致妨碍了承租人依约使用房屋时,出租人还有义务修缮房屋,这些补救措施的标准通常应为合同中定明的房屋状况。 3、租赁用途。 即承租人租赁房屋的目的。租赁用途一旦定明,则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尤其不得用房屋从事非法活动。同时,明确了房屋的使用用途后,只要承租人依约用房,则正常范围内出现的房屋磨损,出租人不得要求赔偿。由于租赁用途不同,房屋的租赁价格也会不同,所以,租赁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也是必须定清写明的问题。 4、租赁期限。 写清租赁期限的意义是: (1)期限届满,承租人有义务将原房屋退还出租人; (2)如果出租人提前收回住宅的,应当有“必须收回”的理由,并且征得承租人的同意,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做好承租人住宅安置工作; (3)因买卖、赠与或继承而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如原租赁合同未到期,则原合同对承租人与新房主继续有效; (4)承租人为一人时,如其在租期内死亡,共同居住人可以要求合同继续履行,办理更名手续。 5、租金及交付方法。 私有房屋租赁,由租赁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标准,协商议定;没有规定租金标准的,由租赁双方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实际水平协商议定,不得任意抬高。 租金的交付方式,即租金是按月、按季还是按年支付,交付的具体日期也应在合同中明确。 6、修缮责任。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一项义务,指的是出租人在整个出租期间对房屋有进行必要修缮的义务。所谓必要即指:房屋必须使承租人能够依双方约定使用并收益。修缮的范围包括:房屋自身及其附属设施,以及其他属于出租人修缮范围的设备。共有房屋的修缮应由房屋共有人共同负责,合理分担修缮费用,不得互相推诿。承租人应协助出租人检查、修缮所承租的房屋。出租人确实无力修缮的,可与承租人协商,由承租人垫款修缮;出租人如不在本市或拖延不修的。 7、有关转租的约定,一般来说,未经出租人允许是不能转租他人的,但是在合同中也需要说明万一转租,责任怎么承担,以防出租人利益受损。 8、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比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房东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尤其是租赁时间较长的,很有可能期满之前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可以对关于合同什么时候可以改,怎么改等作出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当事人没有争议,符合督促程序规定条件的,可以转入督促程序; (二)开庭前可以调解的,采取调解方式及时解决纠纷; (三)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四)需要开庭审理的,通过要求当事人交换证据等方式,明确争议焦点。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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