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生事故报警了还用报保险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归属问题,若为对方负全部责任且我们并无购买相应保险,那么由对方向其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付便可。
而当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我们可以依据以下两种情况采取不同的解决策略: 首选,若双方均认为自身损失并不严重,以至于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过于繁琐,因此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那么在此情况下,可以考虑采取协商的方式来确定赔偿数额。 经过双边达成一致协议之后,只需将赔付款项支付给受损方,并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书中对此加以注明即可。 然而,如果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我们亦可选择透过保险公司或当地人民法院来寻求解决方案。 其次,如果当事双方都已经购买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且都不想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权益,那么我们应该毫不犹豫地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揭示此起事故,并向该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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