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违约按每天欠款的多少合法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额,然而这一违约金的金额必须要与实际所受损失匹配相当。
倘若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所造成的损害,那么依照法律程序或者是仲裁机构裁定的结果,可以依法对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增补。 而对于那些过高的违约金,亦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削减。 因此,若在借款协议中约定每天按照欠款的某一特定比率计价支付违约金,那么这一约定应在合理的范围内确立。 换句话说,违约金的金额必须要与因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相一致。 同时,如果违约金的金额过高或过低,法院或仲裁机构都有权利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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