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欠款未偿付情况下的诉讼时效时限问题,通常情况下会自谘询权之人确切知悉或得尽其所能到达知悉自身合法权益己受损以及责任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倘若双方曾达成还款协议并规定具体的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便应自该还款日期届满之时起算。 然而,若双方并未明确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有权随时向债务人提出还款请求,但需为债务人预留适当的准备时间,在此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则应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还款请求且为债务人预留的准备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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