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不知情所欠债务,是否算作夫妻共同债务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夫妻其中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归类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分析。
若存在如下任何一种情况,即便另一方毫不知情,亦可视为属于夫妻共同负担的债务: 首先,当夫妻双方共同签署了相关协议或其中一方在之后进行认可等达成共同意愿的行为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 其次,若某一方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以个人名义承担的金额,主要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开支方面; 再者,若是在婚姻关系持续阶段,由某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的金额已经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但只要债权人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表明,此笔债务确实用于了夫妻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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