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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债务应如何偿还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此之前,我们有必要将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予以明确区分。
根据法律规定,如夫妻双方共同署名,或其中一方在事后来不及追认但符合其他条件的共同意愿所承载的债务,以及婚姻存续期间某一方以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背负的债务,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而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负担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则并非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范畴;
然而,若债权人能够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项债务实际是应用于夫妻生活、生产经营或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愿做出决定的,则此类债务仍应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至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之后的清偿问题,依据法规,应以夫妻所拥有的共同财产进行偿还。
在这情况下,一旦共同财产不足以覆盖全部债务或财产已分割各自所有时,双方应进行协商来确定偿还方式。
如果各方无法达成协议,则权限交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最终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哪怕是夫妻之间通过协议形式确定了清偿方案,其内容仅只在当对内执行且对外并不具有效用。
对此情况,作为债权人,他们仍有权向任意一方索取偿还,除非债权人本身同意按照夫妻间约定的分担方式进行债务返还,此时才能对债权人产生标准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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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4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