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过错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
2、鉴定材料的质证; 3、鉴定机构的选择; 4、鉴定前的听证; 5、鉴定材料的补充; 6、鉴定结果的出具; 7、补充鉴定。 补充鉴定是原委托鉴定的组成部分、是对原司法鉴定结论的补充。与原鉴定结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当重新申请鉴定,不能够通过补充鉴定达到重新鉴定的目的。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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