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不赔什么部门管的严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作为行业监督管理的主体,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便是对各类保险机构实施有效的监管工作,以确保整个保险市场的公平性、公正性和稳定性。对于消费者在遭遇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或者理赔决定有失公允等问题时,他们有权向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2.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该机构致力于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当消费者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侵犯,他们便可向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寻求帮助并进行投诉。 3.人民法院:若保险公司的行为已达到违法程度,消费者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成立客户服务部门,接受和处理投诉、建议和其他客户服务要求。”消费者在向保险公司投诉时,可以向客户服务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投诉,有权要求得到及时处理,被投诉的单位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消费者已经通过其他方式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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