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人无法签字怎么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立遗嘱人因各种原因无法签字时,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办理遗嘱:
一、代书遗嘱 若立遗嘱人无法自行书写遗嘱,可采用代书遗嘱的方式。 具体操作时,需要有两个以上符合法定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将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准确无误地记录下来。 完成代书后,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在场的见证人都需要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严肃性,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二、录音录像遗嘱 录音录像遗嘱也是一种可行的方式。 在进行录音录像时,同样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需要在录音录像中清晰地记录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当时的年、月、日。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直观地呈现立遗嘱人的意愿和遗嘱订立的过程,为遗嘱的有效性提供有力证据。 三、口头遗嘱 在危急情况下,比如突发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事故等,立遗嘱人可以立口头遗嘱。 不过,这种遗嘱也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一旦危急情况消除,立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时,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会失效。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见证人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像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他们有利害关系的人等都不能作为见证人,以此来保障遗嘱的有效性。 案情回顾: 小朱因突发重病无法签字立遗嘱,其想通过代书、录音录像及口头等方式立遗嘱,但在选择见证人时,其继承人小李想作为见证人,引发争议,究竟小李能否作为见证人,遗嘱该如何有效订立。 案情分析: 1、代书遗嘱方面,小李作为继承人不能作为见证人,需找两个以上符合法定条件的见证人,一人代书后,小朱、代书人及其他见证人要签名并注明日期。 2、录音录像遗嘱时,同样小李不能作见证人,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要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姓名等信息。 3、危急情况下小朱立口头遗嘱,小李也不能作见证人,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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