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房产由谁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父母房产的继承问题,具体需按以下不同情况来分析:
一、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 若父母在生前经过慎重考虑,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要求,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清晰地指定了房产的继承人,或者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了房产的归属等相关事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房产的继承将严格依照遗嘱或者协议的具体内容来执行。 比如,遗嘱中明确表明房产由某个子女继承,那么该子女就有权获得房产;若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履行了相应扶养义务的一方将按照协议取得房产。 二、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 当父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时,房产的继承就要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 法定继承有明确的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特殊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并且,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过,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同时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比如身患重病且无收入来源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一些,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小朱认为自己尽孝多应得房产,但父母未留遗嘱。小胡则称自己生活困难且无劳动能力,要求多分房产,双方就房产继承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由于小朱父母没有立下遗嘱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此房产应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办理。小朱和小胡作为子女,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应均等。但小胡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房产时可以适当多分,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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