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印遗嘱见证人没签字出庭作证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打印遗嘱见证人没签字能否出庭作证的问题,下面展开详细分析:
一、法律规定层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打印遗嘱的有效形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是为了保证遗嘱订立过程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而且,遗嘱人和见证人需要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这样的规定是非常严谨的,签字作为法定形式要件之一,能够清晰地表明各方对遗嘱内容的认可和确认,起到固定证据的作用,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 二、未签字带来的影响 若见证人没有签字,从形式上来说,这份打印遗嘱就可能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有效要件,存在明显的效力瑕疵。 三、出庭作证的局限性 即便见证人选择出庭作证,想要以此来弥补未签字的形式缺陷,效果往往也是有限的。 因为法律明确要求签字,这是为了确保见证行为的严肃性和可追溯性。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审查遗嘱的形式要件。 例如,法院可能会担心仅凭证人出庭的口头陈述,缺乏书面签字这种客观证据的支撑,难以准确判断见证过程是否真实、合法。 综上所述,打印遗嘱见证人没签字,即便出庭作证,该遗嘱的效力仍可能不被认可。 案情回顾: 小朱订立了一份打印遗嘱,小胡和小李作为见证人在场,但二人未在遗嘱上签字。小朱去世后,其遗产分配引发争议,小静主张遗嘱有效,小丽则认为见证人未签字,遗嘱应无效,双方就此产生纠纷。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要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日期,小胡和小李未签字,该遗嘱在形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存在效力瑕疵。 2、即便小胡和小李出庭作证,因法律明确要求签字以确保见证行为的严肃性和可追溯性,法院通常会严格审查形式要件,仅口头陈述缺乏书面签字支撑,遗嘱效力可能仍不被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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