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继承的几种方法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屋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方法:
一、法定继承 当被继承人没有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时,就会按照法定方式进行继承。 法定继承有着明确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 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有权通过订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来继承其房屋。 遗嘱的形式多样,比如自书遗嘱,即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还包括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等,不同形式的遗嘱有各自的要求和规定。 三、遗赠 被继承人能够通过遗嘱,将房屋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组织或者国家。 这种方式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身财产的自由处分权。 四、遗赠扶养协议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约定,扶养人需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相应地,扶养人就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屋,未立遗嘱也无遗赠扶养协议。小朱有配偶小丽、养女小静,还有兄弟姐妹小胡和小李。小李认为自己也应参与房屋继承,与小丽、小静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此案件适用法定继承。因小朱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应按法定方式继承。 2、小丽作为配偶、小静作为养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房屋。而小李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不参与继承。所以,房屋应由小丽和小静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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