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第二次联系不到另一方能判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起诉离婚的第二次过程中,如果无法联系到另一方,法院会依据具体状况展开判断。
其一,倘若拥有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即便无法联系到对方,也有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 例如,对方长期处于下落不明的状态,即便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对方依然未到庭参与诉讼等这类情形。 其二,要是没有足够的证据去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仅仅是因为联系不到对方就提起离婚诉讼,那么法院很可能会裁定中止审理。 这意味着诉讼程序会暂时停止,需要等到找到对方或者有新的证据出现之后,再继续进行审理。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联系不到另一方就肯定能判离或者肯定不能判离,必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 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双方的感情状况、对方下落不明的时间长短、是否有其他相关证据等。 只有全面、客观地考量这些因素,法院才能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关系,小朱向法院起诉离婚进入第二次起诉阶段,但无法联系到小李。小朱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因为小李长期下落不明,且之前公告送达后仍未到庭。但小李家人称小朱无足够证据证明感情破裂。双方争议点在于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感情破裂。 案情分析: 1、若小朱有充足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像小李长期下落不明、公告送达未到庭等情况,即使联系不到小李,法院有很大可能判离。 2、若小朱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感情破裂,仅因联系不到小李起诉离婚,法院可能裁定中止审理,需等找到小李或有新证据再继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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