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开庭审理会判离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第二次开庭审理并不一定会导致离婚的判决结果。
法院判定离婚的关键标准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实已经破裂。 即便已经进行了第二次开庭这一程序,但倘若夫妻感情依然完好,未曾出现破裂的迹象,那么法院通常不会作出离婚的判决。 在第二次开庭这个阶段,法官会全面地考量双方所做出的陈述,以及各自提供的证据,同时还会参考第一次开庭时的相关情况等诸多方面的因素。 假如双方能够成功地证明夫妻感情已然破裂,例如存在分居达到两年之久、一方存在重婚行为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实施家庭暴力或者对家庭成员进行虐待、遗弃等情形,在此情况下,法院就有较大可能作出离婚的判决。 然而,倘若双方仍然存在和好的可能性,又或者现有的证据不足以确凿地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那么法院则很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当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如果双方继续分居满一年,并且其中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那么这种情况下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他们的离婚案件进入第二次开庭。小朱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提供了一些证据。小李则觉得感情还在,不同意离婚。小朱提出小李有暴力倾向,但证据不太充分。双方争议点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这将决定法院的判决结果。 案情分析: 1、法院判决离婚的核心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第二次开庭只是程序,若感情未破裂,法院不会判离。 2、法官会综合考量双方陈述、证据以及第一次开庭情况。若能证明如分居两年、重婚等感情破裂情形,法院可能判离,否则可能不准离婚。若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且一方再起诉,法院应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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