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纠纷借名购房法律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实生活中,借名买房的现象屡见不鲜,然而这种做法却触犯了现行法律法规,成为法律禁区。所谓借名买房,实质上是由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以他人名义进行购房交易,并利用他人身份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行为。而对于借名买房的效力问题,关键在于判断借用人(也就是实际购买者)与出名人(即房屋登记人)之间是否存在明确的借名协议。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倡导的“意思自治”原则,若借用人与出名人在购房之前已经签署了详细的借名协议,对房屋的权属关系做出明确约定,那么应当认定该借名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房屋的实际所有权应归属借用人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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