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区恶意延期交房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际上,对于此类情况,购房者是完全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进行维权的。一旦发现开发商存在下述的任何一种延期交房现象,购房者都可以毅然决然地选择提起诉讼来捍卫自身权益:首先,若开发商未能尽到通知购房者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义务,或者在约定的期限内无法达到交付标准;其次,如果开发商在通知购房者接收房屋时,购房者认为该房屋并不符合双方约定的交房条件,且明确表示拒绝领取房屋钥匙,同时要求开发商对其因延期交房所遭受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最后,若购房者按照约定完成了房屋接收手续,但随后却以房屋仍未达到交付条件为由,向开发商提出承担逾期责任的请求。此外,当发现开发商出现延期交房问题时,购房者可先行向开发商发出催促交房的书面函件,经过三个月的催告期后,如开发商仍然未能履行交房义务,此时购房者便具备了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合法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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