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明确指出,对于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所涉及的违约责任有着专门且系统性的规定。当开发企业由于诸如不可抗力之类的特定因素而非故意或者是其他不可归责于其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履行商品房销售合同之时,他们需与购买者在成交预售商品房前签订关于此项商品的预售合同。换句话说,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未能遵从这份合同中约定的有序时间段向购买者交付已预售的商品房,这便构成了违约行为,对相关系列方均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即意味着离婚方必须支付给受害方一定额度的违约金以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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