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交了意向金不想要了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意向金与定金有着明显的区别,通常情况下意向金是可以要求退还的。
当仅仅缴纳了意向金,而双方并未就购房事宜达成正式的合同约定时,开发商有义务退还意向金。 这是因为此时合同尚未成立,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未明确确定下来。 比如,购房者只是表达了初步的购房意向,还未进行深入的谈判和条款的商定,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应将意向金返还给购房者。 然而,若在缴纳意向金时,双方约定了意向金转为定金的条款,或者开发商已经为购房者进行了特定的准备工作,如为其保留了特定的房源等,那么此时的意向金就可能会被认定为定金。 按照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就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在面对是否可以退还意向金的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缴纳意向金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如果双方存在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若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向开发商缴纳意向金欲购房,后双方未就购房事宜达成正式合同,小朱要求退还意向金,开发商却以已为其保留特定房源为由拒绝退还,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仅缴纳意向金且未达成正式合同,按常理开发商应退还意向金,因为此时合同未成立,双方权利义务未明确。 2、开发商以保留房源为由拒绝退还,若双方无意向金转定金约定,此理由不成立;若有相关约定,则意向金可能转为定金,需按定金规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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