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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破产无力支付补偿金怎么办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律师解析:
当面临企业破产且财政极度紧张,以致于无法支付相关赔偿金的困境时,实际情况的处理可谓是纷繁复杂。
首先,作为破产企业,应当尊重并严格依照法定的破产清偿程序,对其所拥有的各类资产实施全面的清算以及合理的分配工作。
在此过程中,首要任务便是优先确保员工的薪资待遇、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得到妥善解决。
若经清算后发现,企业资产的确无法满足支付所有赔偿金的需求,那么员工们可能无法如愿获得全额的赔偿。
然而,尽管如此,员工们依然有权利在整个破产清算过程中,积极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监督清算工作的公正性与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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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4:2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