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后债务无法偿还怎么处理最好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旦企业面临破产无力承担债务偿还之压力,普遍情况是依照财务破产法规进行妥善处置。
首先,破产管理程序开始执行之后,便将由司法机关任命的管理人负责对破产企业内部的所有资产进行严谨的清算和估价,同时按照法定的先后次序与份额分发给各个债权人。 而针对那些无法得到全额偿还的债务,在整个破产清算过程结束之后,未能得到充分清偿的债权通常会依据法律规定予以豁免,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例如存在欺诈或其他违法行为,债权人仍然有权通过法律手段继续追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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