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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干股股东的认定是怎样的
分类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解答
律师解析:
干股股东一般是指具备股东的形式特征并实际享有股东权利,但自身并未实际出资的股东。
此种情况下,作为股东的对外公示已经完成,而且一般情况下其他股东为了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引进人才而自愿为之出资,其本人也同意或者认可。
因此,应当认定其股东资格。
即使其他股东没有为其实际出资,也应当认定其股东资格,而该未出资部分如没有其他约定,应按违约处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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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3:2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