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信罪的支付结算金额是指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伴随着帮信罪的发展过程中,支付结算金额着实成为了与之无法割舍的关键要素。
在这个特殊领域中,这一数值通常用来形容为他人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违法犯罪行为时而提供的支付结算支持所需用到的相关货币的数额。 值得我们重视的是,对于支付结算金额的测量与评估,对于衡量犯罪情节及其影响因素带来的深重度至关重要,同时也是评判犯罪分子量刑标准的主要依据。 在理论上来说,支付结算金额的大小往往能精确地反映出罪犯所引发的社会危害性程度。 比如来说,如果某个犯罪嫌疑人通过提供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等途径,协助他人将犯罪所得的资金进行转移或者接收,那么这些资金的总额便可以被视为支付结算金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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