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房装修出现质量问题如何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若房屋主结构质量未达验收标准,则开发商将无法提供交付给业主;
2.即便在成功交付之后,若发现房屋存在质量瑕疵或故障,且在经过权威部门检验后仍为不合格产品; 3.如果房屋本身存在明显的质量缺陷并严重干扰到其正常居住及使用功能,关于这方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谓的“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针对那些可能会对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对日常生活严重影响甚至无法修复达到居住标准的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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