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成立的要素包括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洗钱罪得以成立的关键要素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必须明确知晓该款项或相关收益为犯罪所得; 其次,行为人还需具有预谋性的实施了掩盖、隐瞒其来源与实质属性的行为,例如金融机构所涉及的资金流转、货币兑换、资产收购、产品销售等诸多环节都可能成为洗钱行为的重重迷障; 最后,行为人必须意识到自己所处理的涉案资金其实为赃款并有意为之,这即是洗钱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要件。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行为都需要达到一定程度的严重性才能够被认定为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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