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集资如何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吸收资金支付给集资参与人的利息、股息等收益,以及支付给帮助吸收资金人员的代理费、回扣费、佣金、佣金等费用,应当依法予以追缴。
集资参与人的本金尚未归还的,可以将已支付的归还款转为本金。如果涉案财产易贬值,保管、维修费用高,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可以在诉讼终结前按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赃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保管,诉讼终结后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批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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