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期徒刑能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所规范之条款,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囚犯在服刑期间,若能严格遵循监狱纪律并积极接受劳动改造,展现出明显的悔过改正之意向;
同时,如因其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特殊贡献或具有新的科研成果、创新性发明,以及在诸如重大事故、自然灾害等极端情况下有显著的立功行为等因素,皆可提出减刑申请。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何种情况下,无期徒刑的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低于十三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 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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