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羁押可以会见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临时羁押期内的会见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判断。
从基本原则上讲,在侦查阶段,若犯罪嫌疑人处于临时羁押状态,那么其律师是有权进行会见的。 然而,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如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或恐怖活动犯罪等,在侦查过程中,律师的会见行为则需要得到侦查机构的批准才得以实现。 至于家属方面,他们往往无法直接与当事人会面。 只能由律师以辩护人的身份,携带完备的“三证”(即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以及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进行会见。 会见的主要目的在于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同时也让其得以了解相关案件的详细情况等等。 总而言之,在临时羁押期间,受访者所享有的会见权利是受到严格的法律规制和充分保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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