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是不是必须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逮捕并非必然应伴随着刑事拘留。
相比之下,逮捕乃是更为严谨和严肃的刑事强制措施,该举措往往是建立在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证实犯罪行为确实存在,并且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基础上,同时采用取保候审等手段仍无法有效防止其再次实施危害社会安全行为的情况下才得以实施。 而刑事拘留,则主要适用于在紧急状况下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所采取的暂时性强制措施。 有时候,可能会先行进行刑事拘留,然后在经过深入调查之后,如果发现其符合逮捕的条件,便会将其转为逮捕; 然而,也存在着未经刑事拘留而直接进行逮捕的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