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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在什么地方宣布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通常由公安机关在其负责调查案件的办公地点或相关设施内执行公布。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案期间,遭遇法律明确规定的紧急情势之时,针对现行罪犯或者重大嫌疑人依法施加的临时性人身自由限制措施,值得我们深入研究与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有关部门采取拘留措施时,务必出示拘留令;
拘留行动开始之后,应立即将拘留对象移送看守所关押,最晚不超过24小时;
除在特殊情况下无法进行通知或考虑到涉嫌威胁国家安全以及恐怖活动等犯罪行为的通知可能影响案件调查的情形外,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向被拘留者的亲属发出通知;
当妨碍侦查的因素消除后,也应立即向被拘留者的亲属发布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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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6:5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