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7天含假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刑事拘留37天的期间内包括部分法定节假日。
刑事拘留的时限,系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批准逮捕请求的期限,以及人民检察院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查批准这一请求的总和构成。 具体而言,公安机关应在拘留行为结束之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之内,向人民检察院递交批准逮捕的申请文件,如果情况特殊,可延迟一日至四日递交此类申请。 如涉及流窜犯罪或多次犯罪者,以及有团伙作恶之嫌的重大嫌疑人,则其向人民检察院提交批准逮捕申请的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批准逮捕申请文件之日起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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