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赔偿可以放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人们遭受刑事拘留之际,即使服罪并付出赔偿,他们依旧有可能无法顺利摆脱拘禁之灾。
此种做法乃公安机关及有关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收受的案件以及进行侦查过程中所采用的一种临时性的手段——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以达到惩戒及防止潜在危害的目的。 若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然触犯法律,那么赔偿或许可以在量刑阶段作为减轻处罚的考量因素,然而却无法改变既定的犯罪事实。 唯有当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程度较小,不足以认定为犯罪; 或者犯罪行为已超过追诉时效期限; 亦或是经过特赦令得以免除刑罚等法定情形出现之时,才能获得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