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需不需要侦查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指公安部门及人民检察院对于其直接受理的各类案件,在展开调查和审理的过程中所遭遇的特定紧急状况下,对于现行违法者或涉嫌严重犯罪行为的人员,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实体自由的法律强制措施。
而在刑事拘留执行之后,执法机构需进一步开展侦查工作。 侦查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关键环节之一,其主要任务在于搜集相关证据,深入剖析案件事实真相,并最终确认犯罪嫌疑人是否确属罪犯,以及其罪行的严重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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