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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必须要走到检察院么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并非必然会导致案件进入检察机关的审理程序。
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种手段,旨在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或重大嫌疑人的个人自由,以便于更好地展开侦查工作。
通常情况下,若经过详尽的调查研究,公安机关认为案情已经清晰明了且所得证据确凿且足够说服力,遂会将案件提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与提起公诉。
然而,仍然有一些特定情形可能出现,如经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或者获取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罪行真实存在等,这些情况可能导致案件被撤回,从而无需再由检察机关进行审判指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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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6 4:4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