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怎样协商延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在警方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强制措施的法定时限届满之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有权利要求解除此种强制措施。
若在刑事拘留之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认为拘留期限过长,可向公安机关提交解除强制措施的申请,同时详细阐述其理由。 在此情况下,公安机关应依照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查,若认定拘留期限确属过长,则应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例如释放被拘留者、解除取保候审、撤销监视居住等。 若公安机关拒绝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人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提起申诉,以期获得依法公正的处理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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