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少天起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法例规定,司法机构在执行预防性拘留之措施后,应在拘留期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向司法检察部门提出请求,以核准对被拘留人进行逮捕。然而,若案件情况极其复杂且羁押必要性极高,可适当延长拘留期一至四次,每次延长时长不超过十五个自然日。因此,最长的拘留期限理论上不能超越公元前三百七十个自然日。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此时间并非指在该期限满后必定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而有可能将其转换为逮捕令或者释放被拘留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