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过追诉时效的刑事案件是否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已超出追诉时限的刑事案件,原则性上应推行不予立案措施。
追诉时效乃依据法律法规对犯罪罪犯施以刑事责任追究的有限期限。 在此期间之内,司法机关有权力根据法律规定严惩罪犯; 然而若超过该时限,犯罪行径将不再受法律约束。 然而,当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过程中,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情况下,则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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