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应收集什么证据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受贿罪的法律诉讼中,需要重点搜集以下几个层面的关键性证据:
首先是受贿行为实际发生的直接证据,比如涉及到受贿双方当事人就受贿事宜进行交流的相关书面资料(例如书信、电子邮件)以及实物证据(如礼物等); 其次,必须明确掌握受贿的具体金额以及相应财物的证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记录、现金收款凭证、财物价值评估报告等等; 另外,还需要寻找能够证实受贿人在其职务范围内,确实为了满足行贿人的需求而从中获取不当利益的相关证据,譬如相关职务性质的文件、全套的工作记录以及重要的决策材料等; 除此之外,来自于行贿方的证词也是非常有价值的证据,他们可以具体描述实施行贿的经过、原因以及目的等细节; 而从受贿人的角度出发,其供述以及辩护词也是在法庭上争取主动的必备之物,它们可能包含对于受贿行为的确认或者否认的正式表述; 最后,那些了解受贿情况的其他人员所提供的证词,也是必不可少的重要证据之一; 除此以外,还有一些能够明显证明受贿行为与其获得不正当利益之间存在紧密联系的关键证据,这些材料既包括了与相关项目审批有关的文件,也包括各类合同等书面材料; 至于现代科技带来的电讯证据,象是电话录音、以及通过各种即时通讯工具进行的文字交流记录等电子数据,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它们可以作为直接证明受贿行为真实性的关键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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