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十年前被单位除名可仲裁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仲裁 |
解答 |
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的,法律对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有着严格的规定,申请劳动仲裁不得超过诉讼时效。 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如果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一定要受理立案;但法院不能主动引用诉讼时效已过,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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