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可以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累犯及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能适用保释制度;
使用自我伤害或自我毁损的方式来逃避司法调查的犯罪嫌疑人,亦无法享受此项权利; 而对于那些涉及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性质恶劣的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保释制度也是不予考虑。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长期监禁的法律制裁(即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同时经评估其采取保释措施后不会产生重大社会安全隐患,那么通常情况下是有资格获得保释权的。 但是,这里必须要强调的是,如果犯罪嫌疑人为毁灭罪证、篡改事实、妨碍证人作证或者从事串供等行为提供便利,甚至攻击、报复被害者、举报人、控告人等,那么他/她将不再具备获取保释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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