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营企业取保候审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私营企业相关的诉讼中,对涉案成员申请取保候审的常规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项主要内容:可能面临处罚程度较轻的管制、拘役或者可以独立适用的附加刑;
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根据其情况研判认为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重大社会安全风险的; 身体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已经怀孕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职工,如果判定她们不适宜继续关押,也没有太大社会危害性的; 被告人被羁押所耽误且期限已满,案件还未办理妥当,需要进行取保候审的。 因此,对于是否应批准取保候审,需要依据案件具体性质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影响和潜在威胁等多方面综合评估后予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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