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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啥时办手续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的相关申请程序并未有明确的时限规定,然而总体而言,此项工作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进行,如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阶段等。
在侦查阶段中,若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拘留措施,且认为有必要将其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则应在拘留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检察机关进行审查批准。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期限可适当延长,最长可延展至四个工作日。
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交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
检察机关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之日起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检察机关未能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检察机关。
对于仍需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案件,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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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5: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