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如何办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申请并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并非易事,需符合特定且严格的标准与条件。 如:涉案人员行为可能导致判处管制、拘役或附加刑; 即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或因其身体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甚至其为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等特殊情况下,实施取保候审亦无法引发社会风险者; 以及羁押期已然期满而案件尚未审结,仍需实施取保候审者等等。 申请取保候审的程序大致分为两大部分,首先,涉案人员应由本人、法定代理人和直系亲属或其委托的辩护律师向办案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其次,办案机构在接到申请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若予以批准,则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责令申请人提供保证人或是缴纳足额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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