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能否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实施取保候审应适用于那些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并处独立适用附加刑,同时还包括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实质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此之外,对于那些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以及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但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样也可适用取保候审。故而,犯罪行为能否适用取保候审,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节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判断。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上述任何一种条件,便可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争取获得取保候审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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