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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长沙商铺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律师解析:
对于未能进行迁移的土地、房产、厂房及办公室等建筑物以及其地面附属设施,以及由于实际搬迁所导致的损失的机器设备,都应在征用过程中予以充分补偿。
第二部分,则涵盖了因搬迁所产生的各种补偿费用,如搬迁前的相关准备工作所需的费用,搬迁过程中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的调试与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运输以及解雇员工的补偿费用等。
此外,还包括了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费用,这主要涉及到动迁和异地安置的情况下,在此期间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第三部分,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的具体金额将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通常不仅包括实际经营损失,同时也可以考虑酌情包含预期经营损失。
最后,根据拆迁政策所产生的奖励费用,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也应在补偿范围之内。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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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3 1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