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关系形成认定有哪些?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劳动关系形成认定有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相结合,进行特定的生产工作,将人身自由在一定时空范围内归用人单位支配,服从劳动分工和工作安排,遵守劳动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监督,并从用人单位处获得劳动报酬和有关福利待遇。因而,在一定时期内,劳动者从属于用人单位,两者形成一种稳定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1、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关系 我们面对每一件劳动争议个案,首先要审查是否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又叫劳动纠纷,是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就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发生的争议。 2、区分劳动法律关系与其它劳动关系的难点 根据劳动法律关系与其它劳动关系的特征,在理论上对两者加以区分并不难,但在实践中面对个案做出正确的法律定性,换言之,哪一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调整,哪一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调整,并非易事。 二、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1、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关系分为两类: 1)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直接组织劳动者进行生产劳动的形式,当前这一类劳动关系居绝大多数。 2)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通过劳务输出或借调等方式由劳动者为其他单位服务实现劳动过程的形式,这一类劳动关系目前居少数,但今后会逐年增多。 2、按劳动关系的具体形态来划分,可分为常规形式: 1)即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 2)停薪留职形式。 3)放长假的形式。 4)待岗形式,下岗形式。 5)提前退养形式,应征入伍形式等等。 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但是不是说没有签劳动合同就不属于劳动关系,如果有劳动事实,也构成劳动关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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