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违约金过高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借款合同违约金过高有效吗 借款合同约定违约金,而违约金约定过高的,不影响借款合同效力,违约方可以要求减少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借贷纠纷去起诉的证据准备 1、借贷关系证明。 首先需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可以出具借条、借款合同等,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转账凭证,也可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提起诉讼,但被告抗辩后原告仍需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成立。 2、借款未还的证明。 原告不仅需要提供借条、借款合同,最好能够证明已经将借款出借给被告的转账凭证等,证明已履行出借义务。 另外就需要证明,被告逾期未还借款。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借款时约定了利息,最后才能主张,否则公民间借贷视为无利息。 3、主体资料准备。 起诉到法院,需要准备被告的主体资料,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若单位的话,提供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要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金,一方违约后,如果约定违约金过高的,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但违约方可以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减少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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