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国有土地国家拆迁怎么补偿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征收国有土地国家拆迁怎么补偿?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2、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3、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二、国家拆迁补偿协议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国家拆迁补偿争议怎么提起行政诉讼? 1、准备好行政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四、国家拆迁补偿争议提起行政诉讼需收集哪些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国家拆迁虽然是强制性的,但各地方人民政府有义务提前公告国家拆迁怎么补偿,而且被拆迁人对当地政府部门作出的拆迁补偿决定有争议的话,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国家拆迁补偿项目及补偿标准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才能准确分析。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