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矿山征收补偿标准有争议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
解答 |
一、对矿山征收补偿标准有争议可以起诉吗? 可以起诉,但满足以下条件法院才会立案: (一)原告和拆迁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征收补偿争议怎么起诉? 1、准备好行政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三、矿山征收补偿争议提起行政诉讼后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一)应当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且无法及时作出决定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四、矿山征收补偿争议提起行政诉讼后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六)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七)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五、矿山征收补偿争议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六、矿山征收补偿争议的诉讼费有哪些?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七、矿山征收补偿争议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实际上矿山征收补偿标准并不是法定的,一般要根据矿山征收造成的实际损失才能确定补偿标准,当事人即便有争议,也不能在没有任何有效证据的情况下随意起诉。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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