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屋阳台算不算建筑面积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拆迁房屋阳台算不算建筑面积? 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符合以下标准的住宅的不封闭阳台,按围护结构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如果超过,超过部分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封闭阳台无论是否符合以下标准,均计算全部建筑面积。 1、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户型,各类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以阳台底板计)总和不大于12平方米。 2、建筑面积90平方米~140平方米户型,各类阳台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不超过15平方米。 3、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上住宅户型,各类阳台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不超过18平方米。 4、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阳台面积可参照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户型标准。 二、房屋拆迁阳台补偿争议申请行政裁决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裁决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 (四)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与行政裁决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房屋拆迁阳台补偿争议的行政裁决流程有哪些? (一)向被申请人送达房屋拆迁裁决申请书副本及答辩通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的权利; (二)审核相关资料、程序的合法性; (三)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要求应当采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做出损害申辩人合法权益的裁决。 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依法作出裁决。 (四)核实补偿安置标准。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且未经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家评估委员会进行鉴定,并以鉴定后的估价结果作为裁决依据。鉴定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 (五)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出具裁决终结书;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书面裁决。部分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裁决时应当予以确认。书面裁决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四、房屋拆迁补偿争议的代理人包括哪些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五、房屋拆迁补偿范围有哪些?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四)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六、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等信息;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其他条款以及双方有另需补充的事项。 可见,拆迁房屋阳台算不算建筑面积的这个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总体来说阳台要算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但计算方法不是固定的。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