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抢劫罪是继续犯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法律规定抢劫罪是继续犯吗? 不是,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对继续犯设置了独立的罪行单位,古对于继续犯应按刑法规定以一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继续犯必须是基于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的犯罪。所谓一个危害行为,是指主观上出于一个犯罪故意,为了完成同一犯罪意图所实施的一个犯罪行为。 二、多次抢劫是否构成累犯 多次抢劫是否构成累犯,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发上刑罚,释放后5年内多次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就会构成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三、抢劫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 正因为如此,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 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 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 “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 法律规定抢劫罪是继续犯吗,这个问题在上文中已经给出了解答,抢劫罪按照我们国家刑事法律当中的规定,并不是属于情节犯,而是属于行为犯。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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